惠州市金达运输有限公司2022年公交车采购项目(包1二次招标)公开招标公告惠州客运公司

(3)若国家对车辆补贴政策或技术要求有重大调整,采购人有权终止采购活动,如合同已经签订,采购人有权终止履行合同,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1)投标单价为不含2022年国家对新能源汽车财政购车补贴、充电桩建设费用,含车辆运费、税费、地方补贴(如有)等相关费用。

地点:惠州市易

惠州市金达运输有限公司2022年公交车采购项目(包1/二次招标)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惠州市易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惠州市惠城区麦景新苑A1-1栋1705)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10月31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45日内完成交货、调试,并交付采购人使用。(逾期无法完工而引起的所有责任、费用均由中标人独自承担)

(2)国补由中标人负责向国家中央政府部门申请拨付,归中标人所有,中标人需自行承担相关税费。地方财政补贴款(如有)由中标人协助采购人办理申请拨付手续,归采购人所有,采购人承担相关税费。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年财务状况报告或2021年财务状况报告(若新成立的,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开标截止之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相关证明材料或依法免税证明);(5)参加本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提供书面声明);2、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项目。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 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3)中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转包或分包本项目。(4)投标人必须是国内车辆及底盘的生产制造厂商或其针对本项目唯一授权的专业销售机构(专业销售机构投标报名和投标时均需提供生产制造厂商针对本项目唯一专项授权书和生产制造厂商营业执照,专项授权书须明确有效的授权期限;生产制造厂商参加投标的,则不能再授权专业销售机构参与本项目投标,否则采购人拒绝该品牌产品的所有投标);(5)所投车辆的车型必须是已纳入最新《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中或国家最新技术标准(以国家最新技术标准为准)的纯电动公交车车型,确保车辆能按最高标准申请各级购车补贴和运营补贴。

项目名称:惠州市金达运输有限公司2022年公交车采购项目(包1/二次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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